“我187公分,你175公分,我比你高了12公分。你觉得你可以像商澈他们那样趴到我背上吗?你只会勒死我。”
“下次我会跳到你背上。”
“不要!”
陈君瑞是队里“瘦弱”程度唯一可以和陆不破媲美的人,也是全队中最迷糊的人。他很喜欢从背後偷袭陆不破,每次都差点把对方勒死,而且是属於屡教不改的那种人。陆不破不止一次怀疑这家夥是怎麽考上的大学,而且还是生物系。不过训练的时候,陆不破的这个念头会稍微动摇。
“不破,你去上课?”还没吃早饭的陈君瑞啃著面包问。把对方刚才掉到他肩膀上的面包屑拍开,陆不破大人不记小人过地从背包里掏出一个香蕉,陈君瑞二话不说地抢过来。
叹口气,又奉献出自己的水瓶,救这个快噎死的人,陆不破边走边说:“上午我有两节英语课,下午两节专业课。你呢。”他们两个是篮球队正式球员中唯二的两个一年级生。当然,陆不破有严重的“作弊”嫌疑,只是没有人知道罢了。
一口气喝下半瓶水,陈君瑞把面包塞给陆不破,先吃香蕉。“我上午有四节课,下午没课。我下午去练球,不破,你去吗?”
陆不破忍著翻白眼的冲动,他刚刚不是说了下午有两节课嘛。
“哦,你好像说下午有课。”某个迷糊的人慢两拍地反应过来,再大口把剩下的半瓶水一饮而尽。“不破,你的水壶太小了,不够我喝。”
“你自己买去。”把空水瓶抢过,陆不破心疼自己还未来得及喝一口的老_M牌特制橘子水,这可是他的最爱。
“不破,你还有没有香蕉了,我还想吃。”
没听见没听见。
课堂上,坐在最後一排的陆不破在英语书的掩饰下练习钢笔字。虽然他的中文口语暂时没什麽大问题了,但他的书写能力却连小学生都比不过。在美国长大的他会说中文已经是难得。为什麽要练钢笔字呢。像陆不破这种厚脸皮的人才不会在乎自己的字写得好不好看,但陆小破写得一手好钢笔字和毛笔字A。而且要命的是,英语书写并不限制左右手,陆不破是用左手写字的,现在不仅要用右手写字,还要写汉字,简直是要他的第二条命A。今天就要搬回家住了,万一被nvbào君发现一丝端倪,那可不是闹著玩的。你想A,除非他的右手残了,不然他_geng本无法解释为什麽“睡”了一觉起来书法家变成了幼稚园儿童。那只会让人联想到一种可能──借尸还魂!
搓搓僵硬的双手,陆不破打了个激灵。如果让某位nv人“猜到”他是借尸还魂**他从头凉到脚。不要胡思乱想了,努力练字吧。
本章未完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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