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情处理完毕后,莫致带走了他。
走前,那个莫叔叔问他愿不愿意跟他走。
他回头看了眼破败的_F_子,毫不犹豫地点头说道:“我跟你走!”那个叔叔没有牵他的手,却在前面稳稳地带着他,他跟着叔叔一步一个脚印的走。他没有回头再看一眼,他依然不知道自己是别人眼中的“刁民”,他只知道他不愿意再住在这里了,不愿意被人笑被人骂,不愿意每天与人打架,不愿意被许多自称“记者”的人问一个个他不知道如何回答的问题。
他只知道他再也不愿意待在这个连**都不在了的地方。
他不要这样的家!
他要离开这里,他讨厌这里!
他被带去了上海,莫致告诉他:“以后你就住在我家,我是你的监护人,这里就是你的家。你的大名还没取,你姓高,我给你取名为铭,铭记的铭。从此,你要记得你的家乡,记得你的**。更要记得,你要好好学习,将来做一个优秀的人。”
高铭当时听得云里雾里,他连幼儿园都没上过,其实并不能听懂,他只是抬头,懵懂地看着这个陌生严肃却又莫名给他安全_gan的叔叔。
莫致又指着正走来的一个小男孩,对他道:“这是我的儿子,叫作莫照,在读一年级。下周,你与他一起去上学。”
那是高铭第一次见到莫照。
该怎么形容这个第一次呢?
这真是个无法形容,却会让他记住一辈子的一次见面。
他从小在乡下长大,最羡慕的也不过是村长的儿子罢了,因为他有个红色的小汽车玩具,说是从城里带回来的!那个小汽车是大红色的,锃亮锃亮的,在阳光下甚至泛着金光!他特别想要摸一摸,可是那些人从不让摸。
可以说,那个小汽车,便是他小时候对人生的全部幻想了。
可是眼前这个小男孩,他手上没有拿小汽车,也不跟村长的儿子似的,吊着眼睛看他,他反而在对他笑。并且他对他伸出手,笑道:“你好,我叫莫照,以后我们就是兄弟。”
他往后退了退,不敢握他的手。
他觉得这个人明明在笑,可是却让人不敢靠近,与他从小到大见过的每一个男孩子都不一样。
后来,他们一起上学,一起玩。他拼死拼活学不会的英语单词,莫照十分钟便全背上了。他为好不容易考到的九十分而骄傲时,莫照只是很平淡地将又一张一百分的试卷收到了书包里。
本章未完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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