走到一半时,他又在我身后叫住了我:“喂。”
我停住脚步,他从身后大步走来,沉默了会儿,再叫我:“安思风。”
我回头看他:“还有什么事吗?”
“你认识我吗?”他小心翼翼地说。
我不免露出不可置信的表情,全校,有哪个不认得他?校庆的时候,作为唯一的学生代表,在全国媒体与全校学生的注视下,站在台上发言,风度翩翩,全程脱稿,讲得台下掌声阵阵,就连校长都欣慰地笑着点头。
这样的人,谁不认识?
这样的人,居然问我是不是认识他?
应该是我问他为什么会认识我这样名不经传的人才对吧?
“不认识啊?”他见我不说话,居然有些失望的样子,继续道,“我和你一个学校的,我叫——”
“我知道你是楚珩。”我打断他的话。
第9章 九
那一晚,在会所,并不是我与楚珩的第一次见面,却也的确算是我与他的第一次见面。
我曾与他有过两面之缘,一次是在大学初日。
新生报到时,我妈的谎言还未被揭穿,我依然是吃喝不愁的大少爷,开学报到有司机与保姆阿姨陪我。我排队等注册,队伍很长,直直排到行政楼外,太阳很大。
司机为我撑伞,保姆阿姨心疼地不时为我擦汗,前前后后的人见我们这样,不知不觉便与我们保持距离。
我不以为然,自小我上下学皆有人接送,同学们都不爱与我一起玩。更有人曾暗地里讽刺我,既有钱为何不去念国际学校,非要与他们一起念公立学校。当时我不屑,因为妈妈说了,公立学校正规,同学老师都很友好,不容易学坏。
后来我才知道,妈妈没有职业证明,即便有钱,却根本没资格送我去那些样样都要盘查清楚的国际学校。
大多数时候,屏障都是钱堆起来的,越没有什么,越要获得。妈妈向来以把我打造成一个贵公子而为荣,当时我也的确以自己为荣。
妈妈真的把我养得很骄傲。
无人理我,身边空了一个圈,我依然悠然自得。
正是悠然自得时,我看到几位同学从行政楼里走出来,他们手中抱着几个纸箱子。箱子中等大小,但看起来并不轻,大多数是两人弯腰一起着。唯有一名同学,他走在最前头,他独自抱着一个箱子,看起来却轻松得很。
我一眼就看到了他。
他高大、平和、俊朗,抱着纸箱子走在碎碎的暮夏阳光下。
我也一眼看出他身上衬衫是某个高定品牌的当季夏款,他的衬衫口袋中还别着一支钢笔,探出来的钢笔帽是深灰蓝色。他抱着箱子愈走愈近,我也看得越来越清楚,浅灰色的衬衫,易脏得很,他却毫不在意地将脏脏的纸箱子抱在怀中。
那样好的衣料子,他更是毫不在意地挽起衣袖,直挽到手肘处。
我当时也顾不得看别人,只是看着他,他眼神平静且温柔,径自经过我,并未看我一眼。
我当时是个莫名骄傲、优越感十足的小白痴,只觉得有些不高兴,我一直看着他,他却不看我。
我也不喜欢长得比我好看的人,我立即收回视线,再不看他,继续排队。
这时我才看到与那位男生一同走出来的几位同学正在队伍前方发水,原来那些箱子中放着的都是矿泉水。
队伍中不时有人道谢。
一人不在意地哈哈笑道:“没事儿,今天天热,你们熬一熬,排进去就有空调了!”
一位女孩感激道:“太谢谢学长了!”
“既然谢谢学长,不如给学长你的电话号码吧?哈哈哈。”
队伍中人顿时爆笑出声,我却觉得他们无聊,小小年纪成日里说这些,大学校园是用来学习的,不是用来打情骂俏!我更是绷着一张脸。原本排在我前面的人大笑着似乎回身想要与我说话,一看我的脸色,又一缩脑袋转回去。
保姆阿姨问我:“思风渴不渴?”她边说,边从身上的包里拿出来保温杯。
我正要摇头,前方发水的学长走到我跟前,他看了我一眼,笑道:“这位学弟长得好帅呀!来来来,给你水——”他低头一看箱子,“靠,发完了!”他又回头问,“你们还有没有水?我这儿都发完了!”
“没啦!都发完了!”
学长再看我,不好意思道:“这位同学不好意思,今儿的水都发完了。”
我无所谓地摇摇头,我有水,我本来也不渴。
正在此时,我的身后传来一道声音:“我这儿还有。”
话音刚落,一瓶绿色包装的怡宝水现在我的眼前。
我低头看去,先是看到抓着矿泉水瓶的手指,手指长而白,指节分明。我再看到他腕上的表,是梵克雅宝的Midnight系列,宝蓝色的表盘,黑色的皮带。再往上便是他的手臂,与恰好挽到手肘的浅灰色衬衫。
我那时只是个心高气傲的小白痴,初入大学,莫名排斥比我优秀的人。
我也嫌恶他,居然戴这样的手表,华而不实。
我没有接过水,也收回视线,只是顺着队伍往前走了一步。
这就是我与他的第一面。
自始至终我也没有仔细看他一眼。
我只是继续摆着一张臭脸,排在我前面的女生再次回头,终于忍不住,小声道:“那是大三的学长,楚珩哎!他给你水,你不要哎!给我就好了!我为什么不排在后面,排到后面我就能拿到楚珩学长亲手给的水了!天哪,他亲手拿的水哎……”她源源不断地说着她的可惜,表达着她的崇拜。
我只是觉得有些不耐烦。
作者有话要说:
不会坑的,会写完。只是两年前最初想写这个故事时,故事结构就是BE收尾。
现在的我有些难以接受,越想故事情节,越不舍得BE,很难过。年纪越大,越受不了痛苦和绝望。
原本也只打算写中篇,剧情只写一夜,jiāo叉回忆杀,夜照亮了夜,最后BE。
现在预备顺其自然,想多写一些他们上学时候的事,很美好的时光。
如果是因为BE才收藏这篇的,可以取消收藏了,因为我也不确定我最后会写BE还是HE,看他们俩的发展吧,不好意思啦。
第10章 十
由那位兴奋不已的女同学的表现便能得知,他是个在学校里很出名的人物。
初时,我照样不以为然,再出名,又能出名到什么地步?
可,就是有人,真的能出名到这种地步。
九月份学校官方网站的新首页,第一幅宣传照上是他。
huáng昏时刻,学校广播站的点歌台,每天都有无数人点歌给他。
篮球场旁,荣誉窗户里,贴了许多他的照片,更有他获得的无数奖项。物理、数学、摄影、演讲、辩论……
似乎没有他不会的事情。也似乎,这座偌大的校园中全是他。
高年级的学长来拉新生去社团时,张口闭口也不离他。
我很厌烦这样的境况。
我还只是个被保护得过好,对自己过度自信的白痴,来到新的环境总有挑战欲。可我还未来得及适应新环境,就要每日面对同一个姓名。
那时,不仅是我,班里很多男同学都有些不满。
他们摆脱高中生活,好不容易海阔凭鱼跃,总算能尽情释放荷尔蒙,心仪的女同学们眼中却只有那个人。
正是因那个人这般铺天盖地的气势,我很快有了与他的第二面之缘。
当然,依然是我单方面的一面。
结束军训后,放了国庆假,学校给新生举办特别的开学典礼。
楚珩作为学长上去发言,台下真挚的掌声久久不散,女孩子们手掌怕是都鼓红了。
我个子不高也不矮,站在不前也不后的位子。
主席台背靠高墙,借由下午一点的阳光,挡住了足球场的一半,我恰好站在明暗之间。
我抬头看他。